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114-17-01-33187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圩镇主要道路沥青路面重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圩镇主要道路沥青路面重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圩镇主要道路沥青路面重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圩镇范围内主要道路、部分街巷进行路面和慢行系统改造,包括路面沥青铣刨、铺设、道路划线等,新铺设沥青路面约9.45万㎡,涉及道路长度约9.47 公里,新增路边停车位约290个。 | ||
招标内容 | 1. 招标条件 圩镇主要道路沥青路面重铺工程,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圩镇主要道路沥青路面重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 2.3项目概况:对圩镇范围内主要道路、部分街巷进行路面和慢行系统改造,包括路面沥青铣刨、铺设、道路划线等,新铺设沥青路面约9.45万㎡,涉及道路长度约9.47 公里,新增路边停车位约290个。 2.4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 (1)初步设计(含概算)、配合报建、前期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含变更造价分析)、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及相关配套工作(如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概算审核等)等。 (2)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各参建方的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归档整理等。 具体以招标文件、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6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约125日历天。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总工期按中标投标文件承诺工期。 2.7最高投标限价:2348.86万元。其中,设计部分限价为89.69万元;施工部分限价为2259.17万元(其中:暂列金为67.775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4.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并在有效期内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为准)。 3.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3.9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十一条内容进行评审)。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监督机构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联系电话:020-36897092 7.2招标人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 联系人:徐科 联系电话:020-86841842 7.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27号盛美大厦3楼305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66355055 邮箱:zxzbcg8888@163.com 8. 其他 8.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3费用: (1)设计费、施工费以财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甲方授权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得出合同价格清单的单价及总价为准。 (2)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4前期服务单位: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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