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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自动售检票及智慧乘客服务平台(含车站安检设备)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0-26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自动售检票及智慧乘客服务平台(含车站安检设备)系统集成项目已由四川省发改委分别以(川发改基础〔2019〕333号、川发改基础〔2019〕341号、川发改基础〔2019〕342号、川发改基础〔2019〕343号、川发改基础〔2019〕344号、川发改基础〔2020〕84号、川发改基础〔2020〕87号、川发改基础〔2020〕88号、川发改基础〔2020〕4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投资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改委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

2.2项目概况:

8号线二期:8号线二期工程作为8号线一期工程的延伸线,线路全长约7.61km,共设车站7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3座。本线路工程包括建设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级)和车站安检设备。

10号线三期:10号线三期工程为10号线一期工程的延伸线,线路全长约5.5km,共设车站5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4座。新增骡马市站至人民公园站(不含),线路长度约1.2km,设车站1座,为骡马市地下换乘站。本线路工程包括建设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级)和车站安检设备。

13号线一期:1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7.09km,共设车站21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5座。本线路工程包括建设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级)和车站安检设备。

17号线二期:17号线二期工程为17号线一期工程的延伸线,线路全长约24.74km,共设车站18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8座。本线路工程包括建设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级)和车站安检设备。

18号线三期:18 号线三期工程为18号线北段延伸线,线路全长约10.972km,共设车站4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4座。本线路工程包括建设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级)和车站安检设备。

19号线二期:19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43.178km,共设车站12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0座。本线路工程包括建设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中心级)和车站安检设备。

27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4.86km,共设车站23座,其中高架站6座,地下车站17座,换乘站9座。本线路工程包括建设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级)和车站安检设备。

30号线一期:30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7.967km,共设车站24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4座。本线路工程包括建设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级)、车站安检设备、智慧乘客服务平台(中心级)系统性能及功能提升、MLC系统性能及功能提升、AFC标准化应用软件、9条线的读写器及票卡。

资阳线: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从18号线福田站至资阳北站,线路全长约38.70km,共设车站7座,其中高架站3座,地下车站4座,无换乘站。本线路工程包括建设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级)和车站安检设备。

2.3招标范围:

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19号线二期、27号线一期、30号线一期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自动售检票及智慧乘客服务平台(含车站安检设备)系统集成项目,包括MLC系统性能及功能提升、智慧乘客服务平台(中心级)性能及功能提升,以及9条线的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级)、车站安检设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

主要设备数量:自动售检票系统检票机2754通道,自动售票机695台,自助票务处理终端 677台等;安检机245台等;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储存设备120台,车站图像服务器120台,人脸识别器3934个等;MLC系统刀片服务器24台,磁盘阵列扩容4套等;智慧乘客服务平台中心级图像服务器30台,数据存储设备1套,数据库服务器设备12台,NAS存储服务器设备1套,图像处理软件(4GPU)30套等,详见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8号线二期计划工期305日历天;

计划供货日期:2023年3月1日~2023年12月30日;

计划安装日期:2023年3月30日~2023年12月30日。

10号线三期计划工期568日历天;

计划供货日期:2023年10月10日~2025年4月29日;

计划安装日期:2023年12月10日~2025年4月29日。

17号线二期计划工期507日历天;

计划供货日期:2023年10月10日~2025年2月27日;

计划安装日期:2023年12月10日~2025年2月27日。

18号线三期计划工期507日历天;

计划供货日期:2023年10月10日~2025年2月27日;

计划安装日期:2023年12月10日~2025年2月27日。

19号线二期计划工期181日历天;

计划供货日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计划安装日期:2023年1月10日~2023年6月30日。

13号线一期计划工期538日历天;

计划供货日期:2023年10月10日~2025年3月30日;

计划安装日期:2023年12月10日~2025年3月30日。

27号线一期计划工期335日历天;

计划供货日期:2023年10月1日~2024年8月30日;

计划安装日期:2023年10月10日~2024年8月30日。

30号线一期计划工期507日历天;

计划供货日期:2023年10月10日~2025年2月27日;

计划安装日期:2023年12月10日~2025年2月27日。

资阳线计划工期485日历天;

计划供货日期:2023年2月1日~2024年5月30日;

计划安装日期:2023年3月1日~2024年5月30日。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成都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自动售检票及智慧乘客服务平台(含车站安检设备)系统集成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中标后各线路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乘客服务平台(车站级)及车站安检设备分线路签订共9个合同,其中MLC系统性能及功能提升、智慧乘客服务平台(中心级)系统性能及功能提升、AFC标准化应用软件、9条线的读写器及票卡统一纳入30号线一期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包含人脸识别乘车系统集成商、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商。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2业绩要求

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向乘客投用日期或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一)、(二)业绩:

(一)具有1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人脸识别乘车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且该线路人脸识别乘车系统已向乘客投用。

(二)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且已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

注:

1.人脸识别乘车系统是指乘客可以通过刷脸过闸设备实现无感通行的系统。人脸识别乘车系统集成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已向乘客投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前述资料不能证明其向乘客投用的城市轨道交通具体线路的,还需提供能体现人脸识别乘车系统向乘客投用线路的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

2.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若单个合同包含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以外的专业且前述资料不能体现专业合同金额的,需提供能体现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对应金额的合同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

3.如是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根据联合体分工提供对应的人脸识别乘车系统业绩和自动售检票(AFC)系统业绩。

4.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3人员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具有1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人脸识别乘车系统集成或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且已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

(二)技术负责人

具有1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人脸识别乘车系统集成或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业绩,且已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

注:

1.人脸识别乘车系统是指乘客可以通过刷脸过闸设备实现无感通行的系统。人脸识别乘车系统集成人员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项目已向乘客投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业主书面证明内容包含向乘客投用的城市轨道交通具体线路、人员在上述线路的任职信息等。

2.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人员业绩资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前述证明资料无法体现人员信息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

3.单独的人脸识别乘车系统集成项目业绩或弱电系统工程业绩中包含人脸识别乘车系统集成均可;单独的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或弱电系统工程业绩中包含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均可。

4.如是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7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060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

邮编:610041

联系人:技术:赵工、姚工 商务:谢工

电话: 技术:028-61638901、028-61638900

商务:028-6163860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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