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平顶山分公司2024年人脸识别消费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HNDX24112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电信平顶山分公司发展需要,现开展中国电信平顶山分公司2024年人脸识别消费机采购项目。项目预算:44990元(不含增值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人脸识别消费机11台。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起5日内到货调测完毕。质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地点:河南省平顶山。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4990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负责人需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须提供团队负责人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及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份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单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时间为准)累计金额不少于4.5万元的电子设备类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扫描件,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5)响应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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