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人脸识别子系统鸿蒙SDK和人脸1:N产品采购项目 三次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2月30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对 中国光大银行人脸识别子系统鸿蒙SDK和人脸1:N产品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人脸识别子系统鸿蒙SDK和人脸1:N产品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TC2409EER
3. 资金来源:自筹
4. 招标内容: 采购生物识别平台人脸识别子系统所需的鸿蒙SDK和人脸1:N识别产品以及维保服务。本次招采产品具备人脸识别SDK功能适配华为鸿蒙操作系统和人脸1:N识别服务等功能。
5. 合作期限:一次性采购。
6. 中标人数量:1家。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1)审计报告正文,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4)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
(6) 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如是个人,须提供房产证);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7)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 ① 投标人提供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 ; ② 投标 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 在 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 个月 (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4年 11 月) 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
(8) 投标人须为产品原厂商 (须提供所投产品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说明 文件(格式自拟));
(9) 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电子渠道人脸识别产品领域同类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本项 投标时 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
(13)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品牌数量达到3个或以上时方可开标。
9. 招标文件发售: 本项目发售标书网上发售,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寻找商机->我要参与(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待审核通过后 (因同时进行的项目较多,上传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核。) ,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服务费发票请联系网站索取,平台服务费一旦支付 不予 退 还 ,请投标人在付款前仔细阅读提示,特此告知。)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
l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l 须提供所投产品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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