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车辆段人脸识别酒测仪购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集团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车辆段人脸识别酒测仪购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郑州车辆段人脸识别酒测仪购置,4台,1个包件,质量要求等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酒精测试仪),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厂家企业及产品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投标企业酒精测试仪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供货产品必须提供与每台设备机号对应的符合《JJG 657-2019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定规程》所出具的省级计量院《检定证书》。
(3)要求投标产品及相关软件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证明文件),不存在侵权及知识产权纠纷。
(4)本项目要求长期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只接受制造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参加。
(5)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投标产品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须附书面声明)。
(6)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6日17时至2022年9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s://cg.95306.cn/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二期(试),完成项目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郑州车辆段一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8.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中路五里堡客技站
邮编:45005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71-68376654
传真:0371-68376654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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