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仙桥某部外围监控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3-ZCRWDD-W3002)
我部拟于近期组织金仙桥某部外围监控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名。 一、项目名称:金仙桥某部外围监控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ZCRWDD-W3002 三、项目概况: (一)经营范围: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具备安全防范、智能化系统或同类表述资格。 (二)预算金额:最高控制价:59.25万元,项目采购经费已纳入采购人年度预算安排。 (三)供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需求概况: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区域外围提供并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达到无监控死角且监控画质高清具备车辆人脸识别和夜视功能;监控视频储存达6个月以上;提供、安装配套设备并负责进行操作系统培训;预留接口便于后续系统开发等。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取消报价资格。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安全防范、智能化系统或同类表述资格。 6.企业经营收益及信誉良好,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且有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 7.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3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该采购业务,具备所安装软硬件设备及后期维护等相应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建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该采购业务。 10.建立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11.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12.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期间报名,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电话联系明确具体位置)。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具备独立固定的营业场所、办公场所,且有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采购项目的经营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涵盖安全防范、智能化系统或同类表述内容);具有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全部责任义务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无需提供); 5.非外资独资、中外合资企业及非联合体报价的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团体可提供经上级批复的决算报表加盖公章,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提供公告发布前一年内(2022年下半年以来)任意6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税收缴纳通知无效);公告发布一年内(2022年下半年以来)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通知无效);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保密要求,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我部采购业务(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9.近3年(2020年以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经营收益及信誉良好,非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10.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3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该采购业务,具备所安装软硬件设备及后期维护等相应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11.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建立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一)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一致; (二)发售方式:现场发送,300元/份; 七、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应于谈判当日上午8:30至9:00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谈判活动在同一地点进行。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6450687315692886396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电话联系明确具体地点) 纪检监督:李先生 电 话:028-64506884 18160016009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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