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阳区卫庄和丽都名邸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阳区发改委关于庐阳区卫庄和丽都名邸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的复函、庐发改投【2023】21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市级资金60%;区级资金4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阳区卫庄和丽都名邸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LGZ0055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LGZ0055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阳区
2.6 建设规模:共两个小区,18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其中卫庄小区共16栋住宅楼,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丽都名邸小区共2栋住宅楼,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5396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庐阳区大杨镇和杏林街道辖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两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18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其中卫庄小区共16栋住宅楼,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丽都名邸小区共2栋住宅楼,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涉及路面翻修、雨污水分流、屋面防水、路灯,楼道洁化、绿化修复、非机动车棚改造,健身场地、车辆及人脸识别、监控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无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1)如提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业绩,予以认可;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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