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于2024年08月29日发布 2024年联通数科物联网事业部雁飞智能通行服务产品集中采购公开比选项目 比选公告。 截止于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 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应答人少于3家,第一次比选失败 。2024年09月04日 发布 2024年联通数科物联网事业部雁飞智能通行服务产品集中采购公开比选项目 ( 二次) 比选公告。2024年09月18日组织评审,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应答人少于2家,第二次比选失败。 经失败原因分析,发布 2024年联通数科物联网事业部雁飞智能通行服务产品集中采购公开比选项目( 三 次)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2024年联通数科物联网事业部雁飞智能通行服务产品集中采购公开比选项目 ( 三次) (采购代理编号: ZYT-20240829-013 ) ,采购人为 联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预算: 人民币 9959400元(不含税)。
1.1.2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1.3 技术指标: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书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
1.1.4 交付期 :如当日订单数量小于安全库存数量,自收到采购人订单后1日内发货,3日内送达;如当日订单数量超出安全库存数量,自收到采购人订单后7日内送达。
1.1.5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6 免费质保期:到货签收之日起12个月。
1.2 采购内容 :雁飞智能通行服务终端6000套,雁飞智能通行服务应用6000套。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 限价,最高限价 详见应答一览表 ,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应答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8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人脸识别门禁产品及应用服务类累计销售金额不低于900万元(不含税)的有效业绩合同;
(2)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具备甲方盖章的有效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每个框架计一份业绩,框架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 生产能力:
应答人拥有自有工厂,须提供厂房产权证明(有效不动产权证书扫描件)或厂房租赁证明(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在此基础上,至少提供一种生产设备(贴片机、回流焊、光学检测仪等)的购买证明(有效采购合同或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租赁证明(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
(1)提供与应答人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的证明材料也符合要求。厂房、生产设备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方要求为应答人或与应答人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控股关系指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如为租赁厂房,应答人须承诺厂房租赁有效期在本次采购服务期后,提供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2.5 信誉要求:
(1)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2)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包括数科公司黑名单和集团公司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3)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6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其他要求承诺书、《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单位负责人信息一览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
(4)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5)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原件扫描件);
(6)应答人须承诺满足《供应商规范行为知晓承诺书》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规范行为知晓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7)参加应答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 时间: 2024 年 09 月 20 日 17时0 0 分 至 2024 年 09 月 26 日 17时0 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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