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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反馈第16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 2024-03-20

关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反馈第16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根据《郴州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第16项反馈问题,2024年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临武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6328311,地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403办公室。

反馈问题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有效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强化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整改时限

原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

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整改措施:扎实开展网格化动态巡查,提高办案质量,震摄违法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成果,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整改措施:1、由县禁捕办牵头,全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4次以上打击电、毒、炸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持续巩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月宣传成果,在重点水域、河段开展禁渔宣传;

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牵头验收单位完成问题整改销号。

整改完成情况

收到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问题反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专题调度会,制定《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关注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一)扎实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2022年开展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县政府制定了《临武县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方案》,拨付经费90.05万元,聘请中南林业大学科技团队开展调查工作,2023年6月全面完成所有外业调查和内业统计工作,现已通过市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和销号,并完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通过调查与汇总,临武县共有 I 级生态系统类型 7 大类,II 级生态系统类型 15种;本次调查共查明临武县陆生脊椎动物 137 种,其中哺乳纲 2 目 3 科 4 种,鸟纲13 目 41 科 101 种,爬行纲 1 目 6 科 12 种,两栖纲 1 目 6 科 20 种;本次调查除去栽培植物和外来入侵植物,共记录野生维管束植物 178 科 761 属 1651 种,发现有大型真菌 51 种,外来入侵植物 16 科 26 属 36种。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临武县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价指标为 35.60,等级评价结果中等。

(二)稳步推进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2023年开展了秋冬季候鸟保护工作,县政府出台了《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武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专班的通知》,县政府办印发了《临武县2023年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工作方案》,安排6人在县候鸟保护站轮班值守和11人动态巡护巡逻,西瑶乡政府、西瑶绿谷国家森林公园和西山林场均安排人员在值守点值守和巡护,切实做好候鸟保护工作。在市场街道发放各类宣传单2000余份,粘贴宣传材料共计4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0条;在饭店、山庄、集市和交通要道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检查和宣传工作,有效保障候鸟迁徙安全,保护野生动植物原生条件,维护生态平衡。

(三)及时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23年5月份利用无人机喷撒白僵菌粉,消杀松林面积7000余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严格控制在3‰以下;制定了《临武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方案》,2023年9月完成了调查任务,10月开展了枯死濒死松木清理工作,严控松材线虫病发生,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工作。2023年国家林业局下发我县疑似违法图斑数331个,面积794.2563公顷,经调查,违法图斑数为10个,面积3.5723公顷,主要是麦市镇周蒋采石场、武水镇东塘坪采石场、镇南乡青草坪飞机场、麦市镇烤烟房、楚江镇烤烟房和水东镇黄泥坪采伐山场,现已完成9个图斑整改销号工作。通过森林督查,及时处置涉林违法犯罪苗头,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现象扩大蔓延,增强森林资源安全性。

(五)持续开展天然商品林管理工作。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224546亩,下达管护资金332.546万元,发放国有部分44.546的万元到国有林场(东山林场12.001万元,西山林场32.545万元),发放56.6816万元到一卡通,涉及农户4105户;发放190.8134万元到村账乡管帐户,涉及13个乡镇170个村委;通过集中支付发放管护费40.5万元到自然资源局。所有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提高了广大群众造绿、护绿、爱绿积极性,增强了民众保护天然林意识,为我县维持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上升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严格开展林地管理工作。2023年共审批审核使用林地38宗,办理面积128.3128公顷,其中永久使用33宗,面积113.0455公顷(包括锂电企业用地4宗,面积49.3470公顷),临时用地4宗,面积9.7949公顷,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林地1宗,面积5.4724公顷。涉及锂电企业14宗,面积108.1571公顷(包括临时用地3宗,面积6.8207公顷)。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编制完成了临武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准备申请省级专家评审。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将为我县未来15年建设发展中使用林地提供依据,特别为锂电企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为我县林业事业发展方向保驾护航。

(七)适时开展湿地调查和监测工作。2023年2月份开展了国际湿地日宣传活动,10月份组织开展全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情况专项调查工作,收集了水利、农业农村、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资料,组织技术单位开展调查,初步成果已经完成。出台了《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的通知》,明确了武水河、人民河、长河水库和万水洞水库为我县第一批一般湿地。通过宣传和调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湿地的认识度和保护意识,为候鸟等涉水野生动植物提供栖息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稳定。

(八)部门合作,多管齐下保护森林资源。2023年8月,我县发布1号林长令-《关于做好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工作的令》,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县民民检察院联系制定《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县人民检察院、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坚持协同联动,不断拓展林长+检察长协作的广度深度,构建各司其职、部门协同、法律监督、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共同推进林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九)严格执法,打击震慑,提高办案质量。我局联合公检法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范围重点矿区开展联合执法18次,全年打击非法开采案36起,扣押一大批非法生产工具,没收非法开采含锂多金属矿产品约1300吨,罚款38.6万元,行政拘留57人,警告1人,刑事判决2人,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典型案例1件,彻底扭转了非法盗采盗挖的局面,案件查处过程由县人民检察院全程监督,并移交县纪委线索16条。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办理涉林案件21起,其中结案18起,处罚金额136.3343万元,处罚单位13家,个人7人,涵盖违法使用林地、毁坏林地、无证采伐、非法狩猎几方面;2024年立案查处3起,均在办理之中;移送县森林公安局案件线索2起。我局连续两年在全省林业案件办理审理质量评比中取得省级优秀单位。通过林长制机制,调度全县324名护林员开展巡护。我县共划分巡护网格324个,巡护内容主要是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草地保护等工作,要求常规时期每月不低于20天,特防期全勤在岗,2023年护林员共巡林109905次,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执法队人员也经常出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在巡查中发现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并收缴非法猎捕工具一套,处罚违法行为一人并处行政处罚金额1.6万元,未发现破坏猎捕候鸟的违法活动,有效的保护了我县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安装铁塔哨兵监控摄像头93个,多方面全天候守护森林资源安全。通过扎实开展网格动态巡查,利用人防、技防结合,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二、科学有效实施长江十年禁渔

(一)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发证有序推进。一是坚持宣传不断,工作不停。我县立足湖面鸭、水中鱼的地域特色养殖模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向养殖场宣讲政策法规,破除养殖户的陈旧思想,鼓励合法合规养殖。二是转变思路,变被动为主动。创新性实施申请、核查、公示、登记一次性办结的工作方法,对全县水产养殖场进行全面摸排、分类管理、因户施策。一方面是对涉及禁养区、占用耕地的养殖户坚决不予以受理,并积极劝退;另一方面是对受理集体所有的骨干山塘水库养殖户,严格划定界限,45亩以下的由工作人员使用民用软件进行手工绘图并标定四至范围坐标,对45亩以上的养殖户要求养殖场必须由自然资源局勘测定界图。既减轻了养殖户以往办证往返数次交通困难的顾虑,也增强了发证登记的合法性合理性,办证积极性明显增强、效率明显提高。三是股室联动、密切配合。我局坚持将水域滩涂养殖证作为申报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的审核条件和渔业监管的重点指标,严厉查处水产养殖领域相关违法行为。目前全县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15本,有明确意向办证的养殖户有30余家,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服务、核实到位、应办尽办,推动养殖户办证率走上新台阶、维护好水产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二)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一是摸清家底。2023年对全县水产养殖场进行了一次大摸底,对符合条件或有意向进行升级改造的水产养殖场建立了台账清单,并按照省、市要求纳入了项目库进行申报。二是紧抓进度。按照职能职责分工,组织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水产股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规、影响项目进程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项目实施有序、顺利通过验收。香塘贡鱼、燕溪设施渔业建设及尾水治理项目正在稳步推进,能够按期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三)长江十年禁渔形势稳定向好。一是普法先行、执法在后。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等系列活动,宣传十年禁渔的法律法规知识,近三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两万余份,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勤修内功、苦练本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33名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十年禁渔大讲堂学习和考核,做到了学习不漏一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明显提高。三是部门协同、严格执法。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的区位优势,紧盯重点水域、河段,基本实现了接到举报后能够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有效震慑、打击了违法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2020年以来,共出动巡查执法人员8000余人次、车辆(包括巡查摩托车)2600余辆次,共开展联合行动次数18次,清理网具1607张,办理查获电鱼案件22起,查获电、毒、炸工具16套,查办非法网鱼案件6件,总查获涉案人员30人,处理涉案渔船一艘,清理非法钓具590余副,宣传、劝阻、警告违法垂钓1200余人次。基本实现了水下无渔具、水面无渔船、餐桌无河鱼的禁渔业新态势。

(四)智慧渔政网络建设迅速有效。2022年启动智慧渔政网络建设以来,先后投入120余万元在人民河、武水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立四个视频监控点,构建了高空瞭望、热成像、人脸识别系统,同时视频监控系统数据接入市级智慧渔政指挥系统。为全省一张图迈出了第一步,基本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高效管理网络,形成了震慑,抓出了成效,恢复了生态。

三、持续强化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一是完成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2019年12月,我县启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2020年12月主体工程完工,通过县、市、省三级验收,成功修复了生态脆弱区域,为我县增加了2000多亩林地和3000多亩草地,加强了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二是成功创建湖南省森林城市。我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完善森林生态系统功能,2024年我县成功创建湖南省森林城市;三是启动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启动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062万元,建设规模为:人工造林8500亩,人工种草10500亩,草地改良5390亩,草原围栏建设10000米;四是开展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2023年我县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面积1359.73公顷,共87个小班,其中中龄林抚育71个小班,1126.40公顷;低质低效林改造16个小班,233.33公顷林地进行样地现状调查,解析森林质量退化原因,根据建设目标及现状制定试点小班森林经营类型、经营措施类型及主要技术方案。加强技术培训和科技支撑,通过间伐抚育、按照适地适树补植楠木、红椆、红榉、木荷、红豆杉、栎类、南酸枣、等珍贵乡土树种,优化树种结构,推进林场人工林经营高质量发展,由单一树种向多树种、异龄复层林过渡。促使主林层形成可持续经营的异龄复层混交结构,提高林分景观价值,最后演变为恒续林,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进一步强化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人大执法检查对我局加强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成效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们将以这执法检查为契机,奋发有为,乘势而上,针对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逐条整改落实,把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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