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市场营商环境,防范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探索实行实名制投标。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请投标人提前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徽省2024年宁国市甲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24年宁国市甲路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代项目建议书)》、发改审批〔2024〕1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宁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安徽省2024年宁国市甲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NGS-GC-GK-2024579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关于2024年宁国市甲路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代项目建议书)》、发改审批〔2024〕102号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约2000亩,位于甲路镇甲路村、枫山村,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沟渠、田间道路硬化、塘坝治理、砂石路、挡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8 计划工期:120历天
2.9 建设地点:宁国市
2.10 质量标准:合格
2.11 本项目控制价(人民币):5119915.58元(含暂列金138000.00元)
2.1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3 其他:
(1)投标人可通过电子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质疑),为保证异议(质疑) 的及时处理,请异议(质疑)人在发出异议(质疑)后及时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2)本项目纳入省水利厅考勤及宁国市公管局钉钉考核系统。
(3)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2)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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